出纳交接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和流程,以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责任的明确划分。以下是出纳交接的主要手续:交接准备出纳人员完成最后的一笔账务工作,并在余额后加盖名章。将出纳人员的账簿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确保现金面额与实际金额相符,银行存款账面额与银行对账单的金额核对无误。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
申请破产应当向 人民法院提出。具体来说,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在申请破产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破产申请书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2. 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