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裁,即 临时裁决,是指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权抗辩时,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临时性的仲裁决定。在仲裁庭作出临时裁决后,仲裁庭得继续根据仲裁程序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裁决或者终止对案件的审理。临时仲裁,也称为特别仲裁、随意仲裁或临时性仲裁,是 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在争
委员会是一种组织形式,通常由一群人或一个组织为了完成特定的任务或管理特定的领域而设立。委员会的类型和职责因性质和目的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委员会类型及其简要说明:仲裁委员会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社会团体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
申请仲裁是指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他们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协议中选定的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行为。申请仲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有仲裁协议: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表明愿意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有具体的
劳动仲裁的管辖主要按以下几种方式划分: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按照发生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特殊地域管辖:法律法规特别规定某些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例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专属管辖:某些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