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主要属于 城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职责如下:城管部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