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公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所需材料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所需材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销售许可证等。涉及房地产
办理他项权证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填写申请表:包括房地产抵押申请表等。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其他必要文件:如夫妻关系证明、未婚证明、房屋评估报告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等。税费缴纳:可能需要缴纳一定
房产证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负责发放。具体流程如下:1. 购房者在房产交易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如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2. 过户手续完成后,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如三个月内)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房屋租赁证应当在 当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具体而言,如果是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县,则需要在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办理,并由出租方和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此外,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