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史志的编写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时间段:一般从新中国成立以来70年,部分内容可以追溯至更早的时期,如抗日民主政府时期的承审处、司法科时期等。编写方式:采取综合记述加典型事件的方式,将内容分为若干时间段,每个时间段的内容一般分为八九个部分,内容较多时可以适当增加。资料选择:要注意资料的选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