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的定级通常参照公务员职级体系,并结合个人的职务、等级、贡献等因素进行安排。以下是一些基本的定级标准:可被安置为副处职务,或在竞聘上岗后担任。若任职未满四年,可能安置为正科职务。通常在省直机关消化一部分,其余的交由市人事局军转办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