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信息对外公开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22:10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这些信息的公开旨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便于公众了解政府的工作进展和决策,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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