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5:02:09
暂缓就业的期限是 两年。具体来说,暂缓就业的时间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开始,一直到两年后的6月30日结束。在这期间,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并且其人事档案会交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托管,同时户口及党团关系也会按规定保留在原毕业院校。如果毕业生在暂缓期限内找到了工作,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如果逾期未落实工作单位,则其户口和档案会转回生源地,毕业生需要自行解决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