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9:07:14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对回避决定不服,应当向 作出回避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因此,回避复议应当提交至作出回避决定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通常由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或院长来行使裁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