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如何撤销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2:21:39 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提出撤销申请当事人需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没有仲裁协议的;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是否符合上述可撤销的情形。 如果法院认定裁决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或者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应当裁定撤销裁决。 重新仲裁或驳回申请如果法院认为仲裁庭可以重新仲裁,法院将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如果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如果法院认为仲裁裁决不符合撤销条件,将裁定驳回申请,仲裁裁决继续有效。 注意时效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超过六个月的期限,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 以上步骤概述了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的基本流程,具体操作时还需遵循当地法律和仲裁规则的具体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通常需要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原仲裁存在违法事由或者重要事实。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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