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罚款应计入 营业外支出科目。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包括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等。具体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行政罚款贷: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营业外支出因此,行政罚款作为营业外支出的一部分,在会计处理时应计
根据中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支出:1.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 企业所得税税款;3. 税收滞纳金;4.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 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6. 赞助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7.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