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以下情形为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假药和劣药的定义如下: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