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是指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政务处分的主要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些处分措施适用于不同情节的违法公职人员,监察机关会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相应的政务处分决定。
信访事项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意见建议类:指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管理提出自己的主张和看法。检举控告类:指对行使公权力的部门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或者控告,要求查处。申诉求决类:指不服国家机关、其他有关组织的处理决定,提出改变或纠正的要求,或者请求国家机关履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