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手续:提出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申请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初审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果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如夫妻双方中有一
协议离婚通常需要 60天的时间才能领取到离婚证。这个时间包括离婚冷静期和离婚证申请期。具体流程如下: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个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
从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到领取离婚证,整个过程需要 30天的冷静期。具体步骤如下:提交申请: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等待冷静期:从提交申请的第二日开始计算,等待30天的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申请领取离婚证: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在接下来
离婚后再次领证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离婚的类型和判决情况: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后,当事人拿完离婚证后就能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协议离婚的双方在领取离婚证的当日便可以再次领取结婚证。诉讼离婚一审判决: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二审判决: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