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私用在法律上被称为 挪用公款罪。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用于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国家财产的使用权,损害了公共利益,是违法的,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