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9:05:09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当在 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因此,商标到期前 十二个月是续展的最佳时机,企业应提前规划并确保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完成续展申请,以避免因错过续展期限而导致商标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