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诉讼费多少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1:57:09 打官司的诉讼费根据案件类型和标的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各类案件的诉讼费用标准: 非财产类案件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案件:每件交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需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10万元以上的,按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财产类案件1万元以下:每件交纳50元。 1-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10-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20-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0-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100-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200-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500-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1000-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2000万元以上: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执行费 (申请人不预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