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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有哪些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02:39    


城管部门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强制拆除权:

对于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或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城管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

处罚权:

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城管部门有权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扣物品等。

执法权:

城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工商行政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

行政强制权: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城管部门可以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等。

监督检查权:

城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

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权:

城管部门有权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城管部门的执法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城管部门在行使权力时,也应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