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权力包括哪些范围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38:08 海关权力包括以下范围: 检查权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 查阅、复制权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 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 查问权查问违反《海关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查验权查验进出境货物、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 查询权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 稽查权稽查企业进出境活动及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账务、记账凭证、单证资料等。 扣留权扣留违反《海关法》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及与之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 扣留走私罪嫌疑人,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连续追缉权对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或个人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行政处罚权对尚未构成走私罪的违法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包括对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处以没收,对有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处以罚款,对有违法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处以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 佩带和使用武器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依法佩带武器,海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使用武器。使用范围为执行缉私任务时,使用对象为走私分子和走私嫌疑人。使用条件必须是在不能制服被追缉逃跑的走私团体或遭遇武装掩护走私,不能制止以暴力掠夺查扣的走私货物、物品和其他物品,以及以暴力抗拒检查、抢夺武器和警械、威胁海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非开枪不能自卫时。 行政强制权扣留权、滞报金、滞纳金征收权、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税收保全、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其他特殊行政强制权。 其他权力行政裁定权、行政奖励权等。 海关权力的行使应遵循合法原则、适当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原则、依法受到保护原则。这些权力的行使旨在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打击走私活动,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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