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怎么申请复议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29:52 商标申请复议的步骤和要求如下: 申请时效申请人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条件申请人应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方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时,行政复议机关应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申请书包含申请人及代理人(若有)信息、被申请人信息、复议理由和请求。 申请书应经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提交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代理委托书(如有代理人)。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证据材料。 提交方式直接递交至中国商标大楼商标注册大厅评审收文窗口。 邮寄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应诉复议处。 复议受理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行政复议过程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复议机关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 复议决定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以上步骤和要求是基于最新的参考信息整理而来,具体操作时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商标局的具体指导为准。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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