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裁量原则有哪些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05:39 刑罚裁量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以案件事实为根据犯罪事实:指犯罪构成要件的各项基本事实情况。 犯罪性质:指犯罪行为的法律性质,即某一法益侵害行为经由法律规定并通过审判机关确认的犯罪属性。 情节:这里的情节是指量刑情节。 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指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结果的程度。 以刑法规定为准绳正确适用刑法规定的各项量刑制度和量刑情节。 正确适用各种刑罚种类和正确确定宣告刑。 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考虑犯罪的客观危害即法益侵害程度(不法程度)和有责的不法,以及案件外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 宽严相济原则在量刑时,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实行宽严相济,以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量刑均衡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相适应,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效果。 其他原则法定刑的限度: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累犯与自首、立功: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可以减轻处罚。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刑罚裁量的基石,旨在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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