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证明盖什么章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18:39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当加盖 公司公章或人事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无论是公章还是人事章,只要该章合法有效,可以证明公司与个人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是有效的。一般来说,只有规模相当的公司才会单独具备人事章,而通常大多数公司一般都只有公章、合同章等必备的章。 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确保使用公司公章或人事章进行盖章,以保障证明的法律效力。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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